三權分立?

行政、立法、司法,三權分立的意思,本來清楚不過,就是各自權力獨立,互不從屬,因此才可互相制衡。
如今(中央/特首)強調沒有三權分立這回事,即係話三權之上仲有個太上皇,中央要你互相制衡你就要制衡,要你互相配合你就要配合,三權其實都冇權,又何來講分立呢?講清楚俾你哋知,唔好再妄想三權分立,唔好再懷念普通法喇!
「一國兩制」大戲已提早收場,各位花旦小生,可以落妝喇!